鲁知管字[2008]34号
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园区: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鲁知管字[2006]9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局拟定在4月下旬对省知识产权园区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本次考核验收的范围是,省知识产权局认定的满2年以上的省知识产权园区,主要包括:山东石油大学科技园,黄河口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APEC中国烟台(芝罘)科技工业园 ,烟台市
高新区凤凰科技工业园,淄博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莱芜泰钢工业园。
二、考核验收方式
由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市知识产权局及当地县人民政府组成考核小组,对所验收的知识产权园区进行实地考核,听取园区建设工作的全面汇报,检查有关规定政策的制定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由考核小组进行评议,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验收要求
1.参加考核园区应按照《办法》要求,根据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既要总结园区工作中成功的经验,也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开展知识产权园区工作提出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
2.各园区按照“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考核标准”(见附件),做好材料的准备。
3.考核60分以上为合格。对于验收合格的园区由省知识产权局发文公布予以保留,并统一更换牌匾;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园区将撤销其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称号。
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园区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做好验收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顾雪峰
电
话(传真):0531-88198529
邮
箱:guxuefeng@sdpatent.gov.cn
附件:《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二○○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园区
验收 通知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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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类别 |
总分 |
考核要求 |
评分标准(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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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专利工作体系健全 |
15 |
1、是否有明确的主管领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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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或归口管理部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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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专职专利管理人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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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辖区企业有分管专利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和经省级以上培训的专利工作者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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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专利规章制度完善 |
6 |
1、专利工作列入园区日常工作,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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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并能按照制定的规划、计划和制度有效地组织实施。(规划、计划等材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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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专利宣传培训工作到位 |
10 |
1、领导重视专利宣传培训工作(讲话提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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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举办或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利知识培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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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利法在企业职工中的普及率达70%以上,在科技人员中普及率达到9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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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专利申请量多且增幅较高 |
15 |
1、园区内90%以上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拥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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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专利申请量增幅连续3年不低于15%(统计数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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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明专利占25%以上。(统计数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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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专利技术转化率高 |
10 |
1、园区专利技术转化率达70%以上(总结材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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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一定数量的原创性专利技术的开发(总结材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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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专利保护积极有效 |
10 |
1、园区企业积极开展专利战略的研究与运用。(材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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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年内未发生冒充专利行为和侵犯他人专利权行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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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善于运用专利武器保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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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注重专利信息利用 |
12 |
1、建有适合本区域需要的专利数据库。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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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为区内企业跟踪本领域前沿技术,制订企业专利战略和发展方向提供服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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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奖励政策落实 |
12 |
1、园区企业能按照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兑现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金、报酬。(相关文件、财务证明)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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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专利考核、奖励制度,园区对辖区内企业定期进行考核,对专利工作突出的企业和发明人、设计人及时给予奖励或表彰。(相关文件、财务证明)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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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地方管理机关支持 |
10 |
1、市、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对园区已实施倾斜扶持政策。(文件材料证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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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财政设立的专利专项资金用于对园区专利工作的比例不少于10%(文件材料证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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